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园林绿化 > 公园 >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2-0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105-04-05-935390
投资项目名称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地整备
招标项目名称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
公示名称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2月5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

******有限公司

9163

******有限公司

7AQ6

******有限公司

3029

******有限公司

B7Q2

******有限公司

UY8X

******有限公司

HG40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有限公司************3N2812.593058(万元)1、中标人须确保完成土壤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在合同期限内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达到环保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确保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完成地块移除土壤污染修复名录。2、中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场地交通、工作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在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及产生二次污染。如产生不良影响或二次污染,中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本项目总工期为2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地块移出修复名录止。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田爽爽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有限公司******MA59CHG40J2822.043451(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麦泳诗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有限公司************962667.688519(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伟秋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有限公司******MA3N6UY8X22785.319886(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高甫威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有限公司******MA9ULB7Q242796.550506(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罗付香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有限公司******MA59E7AQ6Q2600.85724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赖安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怡滨大厦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办公室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08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11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