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对外公开征召,择优选择项目承接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新媒体代运营服务
2.预算金额:32.6万元
3.服务内容:
(1)深圳市红十字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深圳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要求每日更新发布,视频号每月更新不少于4条;
(2)全年策划不少于5次活动宣传;
(3)配合报道和宣发,全年在市级以上的宣传平台、网络、媒体宣发不少于20条宣传报道;
(4)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包括活动拍摄、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单位可以在本合同结束前三个月提出续签申请,经履约评价为优者,可根据项目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续期合同(可续签两年,每年一签)。
二、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
1.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拟从实施方案、团队专业能力、相关经验、价格、宣发能力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确定供方。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政务类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经验及案例;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供应商提交资料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投标服务方案(含报价单、服务团队、服务内容等);
4.提供政务类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经验及案例等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提供前述要求文件一式两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402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601
传真:******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