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对2017年-2022年全宗卷和2022年全院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 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元;
三、 最高限价(元):40000元;
四、 采购方式:询价;
五、 采购需求:
(一)档案整理服务
******保健院拟开展2017年-2022年全宗卷和2022年全院综合档案整理工作,档案种类包括文书、业务、科技(设备)、会计、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档案门类,具体如下:
2022年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档案预估数量
(二)对档案整理公司的要求
1.档案整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本单位档案整体框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档案分类整理。
2.档案整理公司需提供综合档案整理业绩证明材料,公司至少派出2名驻场人员并具备5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
3.超出预计工作量,费用不另计算。
(三)档案验收标准
1.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档案验收时需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
2. 预计整理工期30个工作日。
(四)实施要求;
1. 成交供应商不可因为抢工期等原因而私自减少派驻现场的专业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途不得随意调整专业服务人员。
2. 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专业服务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合格后,安排其驻采购人现场进行服务工作,派驻人员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州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第14号令的通知》、《广东省档案管理条例》、《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有从事业务资料整理的工作经验。
(2) 派驻人员均要求有很强的纪律性和自觉性,自觉遵守采购人管理规章,并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3) 成交供应商须明确服务规范化和流程化的管理办法,具有成熟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和制度。
(4)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相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服务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获知的档案信息泄密或用于其它用途。服务完成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人,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5) 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6) 项目实施所需的专用场地、办公桌椅等硬件环境,由采购人提供。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八、 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前(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地址: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86号801房。
3.提交材料:
(1) 提交《供应商报价表》(附件)。
(2)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
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00分。
附件:供应商报价表
******保健院
2024年11月8日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一、 项目名称: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 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元;
三、 最高限价(元):40000元;
四、 采购方式:询价;
五、 采购需求:
(一)档案整理服务
******保健院拟开展2017年-2022年全宗卷和2022年全院综合档案整理工作,档案种类包括文书、业务、科技(设备)、会计、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档案门类,具体如下:
2022年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档案预估数量
序号 | 档案类别 | 数量 | 备注 |
1 | 文书档案 | 约300件 | |
文书档案数字化 | 约6000页 | ||
2 | 业务档案(卷) | 约200卷 | |
业务档案数字化 | 页 | 财政局定价标准为0.6元/页 (页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 |
3 | 会计报表 | 约6卷 | |
会计账簿 | 约10卷 | ||
会计凭证 | 约80卷 | ||
会计其他 | 约10卷 | ||
4 | 照片档案 | 约30卷 | |
5 | 实物档案 | 约10卷 | |
6 | 收文汇编 | 约20件 | |
7 | 专题汇编 | 约20件 | |
8 | 参考资料 | 约20件 | |
9 | 电子文件归档 | 约50件 | |
10 | 档案耗材 | 1项 | |
11 | 2017年全宗卷 2018-2022年全宗卷 | 6年度 | 全宗号不同,需分开两套做 |
(二)对档案整理公司的要求
1.档案整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本单位档案整体框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档案分类整理。
2.档案整理公司需提供综合档案整理业绩证明材料,公司至少派出2名驻场人员并具备5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
3.超出预计工作量,费用不另计算。
(三)档案验收标准
1.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档案验收时需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
2. 预计整理工期30个工作日。
(四)实施要求;
1. 成交供应商不可因为抢工期等原因而私自减少派驻现场的专业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途不得随意调整专业服务人员。
2. 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专业服务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合格后,安排其驻采购人现场进行服务工作,派驻人员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州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第14号令的通知》、《广东省档案管理条例》、《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有从事业务资料整理的工作经验。
(2) 派驻人员均要求有很强的纪律性和自觉性,自觉遵守采购人管理规章,并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3) 成交供应商须明确服务规范化和流程化的管理办法,具有成熟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和制度。
(4)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相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服务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获知的档案信息泄密或用于其它用途。服务完成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人,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5) 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6) 项目实施所需的专用场地、办公桌椅等硬件环境,由采购人提供。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八、 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前(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地址: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86号801房。
3.提交材料:
(1) 提交《供应商报价表》(附件)。
(2)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
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00分。
附件:供应商报价表
******保健院
2024年11月8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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