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ZC021-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整改)评审及现场核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23,更正为:2024-08-0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6 10:00:00,更正为:2024-08-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6 10:00:00,更正为:2024-08-16 10:00:0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内容
原文: 4.中标人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合同授权的范围,在合同期限内承担对广州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吨标准煤)且5000吨标准煤以下,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但年电力消费量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存量违规项目节能整改报告、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节能报告进行评审(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对于有必要进行踏勘现场的单家项目,中标人应在召开评审会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用能情况等。项目具体数量按采购人实际下达的任务量为准。
现文:4.中标人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合同授权的范围,在合同期限内承担对广州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标准煤)且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存量违规项目节能整改报告、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节能报告进行评审(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同时承担采购人委托的监察服务。对于有必要进行踏勘现场的单家项目,中标人应在召开评审会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用能情况等。项目具体数量按采购人实际下达的任务量为准。
第五章 合同文本 2.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原文:乙方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合同授权的范围,在合同期限内承担对广州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吨标准煤)且5000吨标准煤以下,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但年电力消费量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存量违规项目节能整改报告、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节能报告进行评审(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对于有必要进行踏勘现场的单家项目,乙方应在召开评审会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用能情况等。协助对违规审批项目、未批先建项目及重大项目等进行现场核查。项目具体数量按甲方实际下达的任务量为准。
现文:乙方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合同授权的范围,在合同期限内承担对广州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标准煤)且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存量违规项目节能整改报告、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节能报告进行评审(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同时承担采购人委托的监察服务。对于有必要进行踏勘现场的单家项目,乙方应在召开评审会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用能情况等。协助对违规审批项目、未批先建项目及重大项目等进行现场核查。项目具体数量按甲方实际下达的任务量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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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整改)评审及现场核查服务招标文件(******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