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临港二期项目
压路机、摊铺机及平地机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一标段已由肇庆市人民政府以(肇新行政投审〔2023〕2号、肇新行政投审〔2022〕16号、肇新行政投审〔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各单位参加******有限公司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压路机、摊铺机及平地机租赁(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线路总长约 2.794 千米。其中,永顺路为新建道路,南起永安大道,东至永莲大道,道路全长约 2.038 千米,采用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50km/h,双向六车道;洋迳路为升级改造道路,西起永顺路,东至永莲大道,道路全长约 0.756 千米,采用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30km/h,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 1 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3日10:00时至2023年10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1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 交分包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和供应商门户(网址:
8.联系方式招标人:******有限公司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新区邮 编:526040联 系 人:赵博宇 ******有限公司肇庆新区 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