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油墨采购(2024年-2027年)(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油墨采购(2024年-2027年)(重)
1.2项目编号:GXDYZB-HZ-202409
1.3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数量 | 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 | 供货比例 |
A分标 | 接装纸油墨 | 4家 | 大写:肆仟壹佰玖拾肆万玖仟贰佰柒拾肆元整 小写:¥******.00 | 第一中标人:40%-55% 第二中标人:25%-30% 第三中标人:15%-20% 第四中标人:5%-10% |
B分标 | 纸箱油墨 | 1家 | 大写:伍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 小写:¥519400.00 | 100% |
1.4供应商数量:本项目A分标共招4家供应商,B分标共招1家供应商。【根据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本项目A标段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家的,B标段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投标人不得就分标里的某个规格进行投标,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A分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组织(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且已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生产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商。B分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组织(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且已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的个别标段或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不按该要求投标的不接受该投标人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2.8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2.9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允许备选方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安置D地块24号)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2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投标样品和投标文件的提交
4.1A分标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A分标投标样品为现场打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和开标地点:******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一楼一号会议室(地址:广西贺州市钟山县西路30号)。
4.3投标人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视A分标投标样品技术评价情况,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安置D地块24号
邮编: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联系人:曾工
电话: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传真: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电子邮箱: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