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新建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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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新建项目(一期)位于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永谊五路1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15′51.150",北纬:22°32′15.072")。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本项目主厂房共七层,本项目使用一楼、二******办公室。本期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以及落地灯1200盏。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废气、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焊锡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和激光焊接/焊接工序废气。
(1)抛光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8541)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经水喷淋设备处理后通入25m排气筒(FQ-008541)有组织排放。
(2)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焊锡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和激光焊接/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选用隔离性能良好的门窗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和水喷淋沉渣(抛光工序******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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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05月30日至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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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