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24-2431QY099340
二、项目名称: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东23号区D1 | 6,23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一类点监控系统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
1-2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二类点监控系统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
1-3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高位监控系统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
1-4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三类点监控系统增补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 |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超、邝清梅、施丽巧、朱思娜、孙国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委******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服务类收费标准),标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低于6000元的,按固定价每个项目(包号)6000元收取。中标人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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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 5.256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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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4.60 | 27.60 | 6.81 | 89.01 | 1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9.80 | 6.80 | 64.60 | 2 | 2 |
******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20 | 9.80 | 8.50 | 52.50 | 3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80 | 4.60 | 10.00 | 52.40 | 4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00 | 6.40 | 8.83 | 51.23 | 5 |
2.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清城分局
地 址:******公安局清城分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pdf 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招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