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我会自行采购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对外公开征召,择优选择项目承接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人道传播宣传项目
2.预算金额:48万
3.项目服务内容:
(1)全年提供活动现场(含无人机拍摄)拍摄20次,项目/人物事迹视频拍摄10条。
(2)视频剪辑及后期制作,按要求提供活动短视频成片20条,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提供项目/人物事迹视频成片10条,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
(3)全年在市级以上的宣传平台和网络平台发布等不少于20次。
(4)按要求提供宣传素材整理归档及相关视频供给内容。
二、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
1.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拟从实施方案、团队专业能力、相关经验、价格、宣发能力等方面综合评比出1家具备资格的委托方开展普及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政务类视频制作运营经验及案例;
3.团队成员具有新媒体编辑、运营、推广、项目管理等相关岗位经验;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供应商提交资料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投标服务方案(含报价、团队成员等);
4.提供政务类官方媒体运营经验、案例清单及相关获奖事迹,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5.投标人须提供前述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402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601
传真:******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