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新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拟建于中山市古镇镇南丰一街3号A幢九楼之一,厂区中心经纬度:北纬:22°35' 50.940",东经:113°12' 43.167",项目位于1栋九层高厂房的第9层整层,厂房为混凝土结构,本项目占地面积2500㎡,建筑面积约2500㎡。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技术玻璃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普通玻璃容器制造与销售,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
联系人:匡经如电话:******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南丰一街3号A幢九楼之一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锋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后山社区彩虹大道侧中山软装创艺市集B区B1-23号商铺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