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无线机房01物业项目(增加税金)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限公司无线机房01物业项目(增加税金) 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东莞水乡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因税局要求电信不能代开发票(非住宅性质),原合同主体变更转第三公司签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5%,增加税金4500.00元。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有限公司无线机房01******有限公司无线机房01,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城工业区第三小区18号东莞市顺发塑料制品厂厂房楼顶,站址编码:769A06.SHUNFAX01。合同编码GDDGS******AGN00:租赁期是5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租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租金总价是150000.00元(不含税),业主提供收据,由电信代开发票,其中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已支付租金60000.00元(不含税)。因税局要求电信不能代开发票(非住宅性质),经沟通业主同意原合同主体变更转第三公司签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5%。因此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1日余下租期需支付的租金是94500.00元(增值税专票,5%),因此需对原合同增加税金4500.00元。为满足电信业务需求经我司多渠道,多方勘察,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张翟明】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 年11 月15 日00 时 00 分至2024 年11月19日24时00分,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321号电信大楼
邮编: 52317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
******有限公司东莞水乡分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