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06-04-01-217781 | ||||||||||||||||||||||||||||||||
投资项目名称 |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公示名称 |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2月10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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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7F | 1 | 1080.671124(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童恺旻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有限公司 | ************32 | 2 | 1086.764316(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金学锋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有限公司 | ************38 | 3 | 1077.18930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玫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9号7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古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