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我会自行采购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对外公开征召,择优选择项目承接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培训;
2.预算金额:36万;
3.项目内容:按照《深******学校、社区、机关(单位)、企业等地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相关的普及工作并配合开展公益持证培训。
二、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
1.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2.评审方法:综合评比法。拟从服务方案、师资、相关从业经验、教学硬件配套等方面综合评比出1-4名具备资格的委托方开展普及工作,具体分配如下:
综合评比名次 |
委托经费(万元) |
线下普及人数(万人次) |
第一名 |
12 |
1.2 |
第二名 |
10 |
1 |
第三名 |
8 |
0.8 |
第四名 |
6 |
0.6 |
合计 |
36 |
3.6 |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培训相关工作经验;
3.有持有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证书的师资;
4.有深圳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相关经验的优先;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供应商提交资料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方法、师资(需提供师资证书复印件)、教学硬件配套设备清单、相关工作经验等;
4.投标人须提供前述3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4年1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103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
传真:0755-******
附件:《深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项目开展指引》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名称 | 下载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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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项目开展指引.zip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