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院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街道大院安保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街道大院安保服务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十条合同价款:人民币******.00元/年变更为:人民币******.72元/年(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4个月服务费拟按原合同费用支出,即按每月125985元结算,(已支付195489元,剩余服务费为308451元);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服务费变更为服务费用按每月93732.84元结算)。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经费缩减系双方在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现双方就合同变更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办事处 地址:深圳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