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限公司汽车半导体照明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汽车半导体照明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街道海天大道367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吴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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