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里湖龙佳食品厂蜜饯食品制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里湖龙佳食品厂蜜饯食品制作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小学斜对面
项目概况:******小学斜对面,所在位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 116°2′6.857″,北纬 23°21′48.654″。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主要从事蜜饯食品的加工生产,年产梅子蜜饯 130 吨、李子蜜饯 70 吨。
建设单位:普宁市里湖龙佳食品厂
竣工时间:2024年4月26日
调试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 李俊龙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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