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舍改造、扩容提质和设备采购项目(一期)补充公告(第二次)
******幼儿园校舍改造、扩容提质和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的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49页第八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的“5、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评分标准修改为:
5、拟派其他管理人员(最高得8分):
①至少委派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且承诺中标后相关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③符合以上要求的拟派其他管理人员中,具备10年以上(不含10年)工作经验(以上述要求的学历的毕业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④符合以上要求的拟派其他管理人员中,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和相关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人员互相兼任。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公告的内容与本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
******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