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工单系统租赁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单系统租赁项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广大供应商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
******医院工单系统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
我院的功能需求如下:
模块 | 功能描述 |
多渠道接入 | 电话、网页、微信(企业号和服务号)、OA |
客户管理 | 客户及客户分组,客户资料管理 |
统计报表/服务报告 | 工单、会话所产生的服务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支持自定义数据源筛选 |
知识库/帮助中心 | 客户门户,包括帮助文档(知识库)、论坛、工单、在线会话 |
工单管理 | 工单创建、分派、流转和协同,ITIL事件处理规范化管理,自定义字段、表单和工作流,客户评价和内部审核,地理位置和时间轴 |
SLA管理 | 服务质量(响应时长和处理时长)管理,“客户组+服务目录+优先级”三维细粒度指标设定,实时监控提醒,支持停钟/恢复,自定义营业时段、个人和客服组的弹性工作时段 |
触发器和自动化批量处理 | 事件触发的工单自动处理,时间触发的批量工单自动处理 |
Restful API/SDK | 提供开放平台接口可对工单、会话、用户数据进行查询或编辑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5MB)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授权人参与时提供);
6. 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
7.需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详细配置、作用及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医院信息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凡有意的供应商,请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按照顺序排列制作成电子文档,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 xx项目+供应商名称,正文应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1.本公告仅为征集合格供应商信息,非采购招标邀请;
2.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院审核备案之用;
3.我院仅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通知商谈合作机会;
******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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