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剧场机电、舞台专业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剧场机电、舞台专业设备维保服务
(2)数量:1项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十二、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请投标人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070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