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冈县分公司县法律文书专投项目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YYZ-CG-2025-003,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5-003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背景、采购内容、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2.1.1项目背景及采购准备:由于佛冈县分公司目前开展的法律文书寄递项目投递退回率高,客户反馈退回率影响案件审判时效,经沟通协商,对无法正常投递的法律文书疑难邮件进行二次投递的合作共识,为客户提供专投服务,以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2.1.2采购内容:租赁3辆五至七座小型汽车驻点到比选人指定地点提供法律文书专投服务支撑工作。
2.1.3项目预算:23.1万元(含税)。
2.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应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若应答人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最终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评审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3应答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注: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应答人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5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14日16时00分到2025年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 “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投标登记”-“公开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
b.PC端:输入“采易招”网址(******/),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采易招”客服支撑QQ:******83(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
4.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2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允许各应答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1)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应答人应确保纸质版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地点(邮寄(请使用邮政EMS邮寄)地址: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联系人:陈经理,联系方式:******),以现场快递签收记录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遗失、快递延迟、密封破损)均不承担责任。且快递须注明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并在寄出前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核对。
5.3 递交地点
纸质版应答文件及样品(如有)递交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请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
6.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
7.其他
7.1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2本公开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有限公司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9.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广东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联 系 人:黄倩仪、刘军花、梁丽欣、王鸿艺
电 话:******
电子邮箱:******
比 选 人:******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院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
比选人:******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