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JA2 项目编号: A441800FEB75CV2JMP
标段/包名称: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JA2 标段/包编号: JA1标、JA2标
有效起始日期: 2025-02-13 00:00:00 有效截止日期: 2025-02-19 23:59:59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 粤发改核准[2021]1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 粤交基[2022]14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与汕湛高速相交,总体由北往南经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山塘镇,清城区横荷街、石角镇、龙塘镇,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终于花都区炭步镇,与西二环高速相交后设置匝道与省道S267相接,并预留本项目南延条件。路线总长约53.898km,起点至佛清从高速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m;佛清从高速至终点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m。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设置主线桥梁29774.1m/45座,其中,特大桥14153.6m/11座,大桥15175.5m/28座,中桥445.0m/6座;桥隧比约55.42%。全线设互通立交12座(其中规划预留2座),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沿线必要的交通附属设施。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含服务区、停车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主要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抛网、道钉、轮廓标、防眩板、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
2.1.3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广州市。
2.1.4计划工期
暂定15个月(456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上述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2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JA1 | K0+001.465~K31+328 | 31.311 | 里程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抛网、道钉、轮廓标、防眩板、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 | 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JA2 | K31+328~K53+914 | 22.587 | 里程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抛网、道钉、轮廓标、防眩板、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 | 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注:1、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0887/tenderlogin) 进行账号注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每标段收取 1,000 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
******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 ******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账号 ************018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工、林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5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3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511518 联系人: 王工、谢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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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