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就“龙华交警大队观湖中队办公营房租赁服务项目”采用邀请竞标的方式,为其选择供应商。本项目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邀请竞标公告,定于2025年2月18日在远东数智采交易系统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与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龙华交警大队观湖中队办公营房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22-2025FE6537SZF-2
3.数量:1项
4.采购需求:龙华交警大队现有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观湖中队办公使用,为改善观湖中队办公条件,保证和加强辖区交通管理和队伍建设的稳步推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稳步、有效、全面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租赁办公场地。
5.定标日期:2025年2月18日
6.响应人名称、报价及报价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是否通过报价资格审查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1 | ******有限公司 | 是 | ¥2,192,080.32 |
2 | ******有限公司 | 是 | ¥2,192,209.20 |
7.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有限公司
8.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有限公司
******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段666号十七层102号/******
10.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贰仟零捌拾元叁角贰分(¥2,192,080.32)
11.租赁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届满后,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及中标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的,采购方不再续约。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工、王工
电 话:0755-******转109、103
传 真:0755-******
邮 箱:******、******
说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上述中标(成交)结果公示2个自然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