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105-47-01-0795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街道新港西路176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省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19720平方米,其中,基本办公用房9644平方米,附属用房2125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7951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加建机械停车设施,建筑内部格局调整,建筑外墙、内墙、地面、天******消防系统等更新改造等。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82.1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5.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5.8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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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31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31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31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12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彭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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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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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版)第二次招标文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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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版)第二次招标公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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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版)第二次招标公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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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版)第二次招标文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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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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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设计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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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研阶段设计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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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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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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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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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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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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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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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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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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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0001-******114509.G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