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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茂坡矿区年产10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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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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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茂坡矿区年产10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茂坡矿区年产10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茂名化州市宝圩镇茂坡村(白梦塘岭)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茂坡矿区年产10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位于茂名市化州市宝圩镇茂坡村(白梦塘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38分34.997秒,北纬22度7分48.989秒。根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所在地块累计查明建筑用片麻岩资源量矿石量1120.51×104立方米,历年开采动用探明资源量矿石量49.21×104立方米,保有建筑用片麻岩资源量1071.3×104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798.8×104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272.5×104立方米。

本项目矿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1793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32米至-40米。矿区年开采建筑用片麻岩100万平方米(约277万吨/年),年综合利用全风化层(回填土)量18.22万立方米(约37.75万吨/年),年剥离残坡积层量为4.12万立方米(约8.54万吨/年)。项目生产区(工业场地)配套碎石和机制砂生产线,承担建筑用片麻岩矿石的粗碎、中碎、细碎、筛分和洗砂等工作。项目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石料、机制砂,其主要规格为10~20毫米、20~30毫米碎石及机制砂(<4.75毫米)。项目可产出规格碎石148万立方米/年(约213.52 万吨/年),机制砂41.55万立方米/年(62.33万吨/年),机制砂尾泥5.54万立方米/年(约6.93万吨/年)。项目设3个碎石成品堆场,1个机制砂成品堆场,单个堆场面积500平方米;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东南侧,有效容量约9.23×104立方米,占地面积约9290平方米。

本矿山基建工程主要包括矿山道路,矿山基建剥离(首采区剥离),工业场地回填平整,生产设备安装,修筑截排水沟、挡土墙,沉淀池、高位水池及铺设供水管路,办公生活区及其他辅助安全设施等建设。矿山总服务年限为9年,其中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为7年,基建期1年,矿山闭坑后复垦绿化期1年。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58.8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38%。本项目员工共141人,约50人在食堂食宿,每天工作2班,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破碎和制砂生产线连续工作时间均为15小时/天),年工作28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露天开采区地表剥离、临时表土堆场作业以及土方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严格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车,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建筑材料在指定区域堆放,并采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清扫、洒水;运输车辆不得超高超载,采用严密封盖运输;运输车辆在矿区内行驶时限速,装卸完成后清洗车厢,不将泥土带出施工场地。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扬尘、加工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和食堂油烟废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采用深孔爆破工艺,潜孔钻机采用干式捕尘装置收集粉尘;选择扩散条件较好的时段进行爆破,爆破前后进行洒水和水封爆破作业降尘。加工区破碎、筛分设备为封闭式生产,进出料口处及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喷雾降尘;破碎生产线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全过程配套管道式洒水降尘设施。制砂过程采用全封闭生产设备,机制砂生产线全过程为湿式作业;开采作业场地、堆场和运输道路设洒水喷雾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出入车辆进行清洗;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确保最佳状态运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地表径流。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雨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生活污水经生活区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洗砂废水进入洗砂生产线配套的三级沉淀池(分别为污水池、浓缩池和清水池,有效容积均为150立方米,总有效容积为450立方米)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生产,不外排。在临时表土堆场挡土墙下方布置1座有效容积为300立方米的沉淀池,用于沉淀临时表土堆场初期雨水。矿区东北边布置1 座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沉淀池,用于沉淀矿山内东部初期雨水;在矿区西侧布置1 座有效容积约为1700立方米的沉淀池,用于沉淀矿山内西北部部分及整个工业场地的初期雨水;西南侧布置1座有效容积为400立方米的沉淀池,用于沉淀矿山内西南部的初期雨水。厂区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澄清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抽至高位水池或洒水车作为厂区降尘用水、机制砂洗砂用水循环使用,无污染的后期雨水经自然沟渠外排至附近无名小溪。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8立方米/天)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报告表分析,初期雨水和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等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区钻孔、采剥、爆破和生产加工区破碎、筛分等环节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在产生噪声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破碎、筛分车间全封闭;爆破尽可能减少最大一段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覆盖层剥离土、爆破废物、沉砂池沉渣、机制砂泥饼、机修废物、隔油池油渣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机修废物和隔油池油渣。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暂存于6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根据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使用相应的防漏、防渗、防腐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爆破过程产生的爆破废物由爆破公司现场统一回收。采矿剥离过程中产生的残坡积层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回用于矿山复垦绿化用土。全风化岩与机制砂泥饼作为回填土综合利用。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矿山填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矿区开采及临时表土堆场建设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景观影响等。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工程实施建设做到绿化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完成。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严格限定施工区域;矿区、临时表土堆场及加工区设排水沟和截水沟,并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绿化措施进行护坡;林地砍伐前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根据林业部门划定范围进行砍伐;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矿区开采严格按设计台阶开采,严禁超挖;采矿权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对在开采境界内的高边坡和失稳边坡实施工程和植被措施进行加固;矿区、加工区、临时表土堆场设置排水沟和截水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开采完成后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临时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和运输道路等地进行复垦绿化。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退役期环境影响

矿山服务期满后生产活动停止,不再排放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对地貌景观的破坏以及采空区形成的高陡边坡等潜在的环境安全问题。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为:对露天采场平台和边坡等区域进行复垦绿化,用植被覆盖台阶;退役后拆除建构筑物及搬运过程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采空区及时回填复绿,落实水土保持等措施来减缓和补偿开采活动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事故为柴油罐、废机油泄漏风险,炸药爆炸风险以及岩石坍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柴油储存间地面硬化、防渗,柴油罐区设置有效为容积20立方米的围堰,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储存间内禁止明火;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的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储存场地硬底化,设置漫坡、围堰或遮雨等措施;由上至下按设计标高布置规范台阶,进行削坡减载治理,并在采场临边危险部位设置挡桩、护栏等安全设施以避免发生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不稳定区段在爆破作业和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安全环保管理、配套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防范物资等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减少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4年7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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