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粤环函〔2025〕1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修订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版)》,加强空气质量、国考断面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固体废物管理、督察执法和政务服务等工作信息公开。围绕美丽广东建设,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开展“六五”环境日及“六五环保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2024年,通过厅公众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042篇,通过“南粤绿声”微博、“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抖音号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411条,发布主题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的新闻专访1次,举办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11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能力。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共收到申请信息公开183件,2023年结转3件,累计共办结178件,结转下年办理的11件。办结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的5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7件,重复申请的0件。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该诉讼案件是经过复议后起诉),审理机关均支持我厅信息公开答复行为。
(三)政策解读。动态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程序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求公众意见,听取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开。2024年共开展征集调查16期,收到公众意见77条。年内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现行有效51件。对涉及民生领域政策措施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采取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问答、一图读懂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73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信息41篇,推动政策解读走深走实。
(四)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厅公众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强化平台监测、运营和维护,及时准确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年内共优化调整网站栏目3处,其中新增了重点办事事项集中展示页面、粤港澳区域空气质量实况发布页面,优化了水环境质量栏目,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2024年通过线上、线下解答群众的咨询4572件、解决投诉862件,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引,积极满足公众的合理诉求。高度重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全年规范办理12条找错留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质量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公开内容和要求,完善公开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解读工作指引,注重解读实质,准确传达政策内涵、释放政策信号,进一步发挥政策解读效果。三是强化服务理念,对复杂的问题咨询和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会商研究,加强沟通协同,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共发出信息处理费收取通知1份、金额182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共1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