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办公室招租项目
2. 出租范围: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1号楼10-11层办公场地招租,每层分A、B两个区域,具体各层A、B区平面图及租赁面积如下:
楼层 区域 | A区域 | B区域 |
10楼 | 592㎡ | 398㎡ |
11楼 | 592㎡ | 398㎡ |
注:1、以上面积为平面图测量,具体面积以现场测算为主; 2、以上面积含公共区域均摊面积,实用面积得房率约为83%; 3、各层A、B区平面图红框区域为实际可用区域(7层B区域以现场实际交付租赁区域为准)。 |
3. ******街道美峰路8号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1号楼。
4. 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以上(承租年限为5年或以上的,免租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合同租赁期前6个月以及最后6个月;承租年限低于5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租赁期满后,在严格履行原租赁合同义务前提下,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 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最后一期3个月月租金。
6. 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期租金在当月9号前支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7. 特别说明:
7.1 租金按【40】元/月/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含房屋租赁招租方所需缴纳的税费,但不包含承租人所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电、空调、电话、网络、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经营所产生的等一切费用。
7.2 首次租赁满三年后,房屋租金递增5%,此后每二年递增5%。
7.3 房屋物业管理费按【12】元/月/平方米计算。
7.4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电费单价按东莞市供电局当月价格计算,电量按承租房电表读数×1.5计算,招租方不再额外加收楼宇公共设施电费。
7.5 承租人租赁期内所发生的税费及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由承租人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6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允许的经营行业。明确不得用作餐饮行业、养老产业、娱乐康体、夜总会、桑拿、殡葬、高危化学、易燃易爆品存储等行业,以及预付费会员制等预售类型的运营项目和存在非法融资、集资、互联网小贷等金融行业;不得将承租物业用于从事噪声、污染加工制造类、高危化工品仓储类行业及相关行业;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规定的******居住。
7.7 经营报批:承租人经营之前须相应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或许可并报我方审核。经营过程中我方有权定期对承租人经营行为与原报审经营范围是否相符进行核查,如有不符,视情节轻重责令承租人整改直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7.8 现状招租说明:出租房屋物业包含公共区域的装修,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的基础装修(如地板,电路接入、基础照明、空调等,实际交付以现场为准)。承租人需要深化装修改造的,须提供相关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报出租人审批同意,缴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实施。
7.9 对于承租人装修投入形成的财产,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毁。租期届满,******消防、水电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措施,以及天花、地砖、门窗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损毁、要求补偿或提出任何异议),如有妨碍物业主体部分或后续使用的,承租人须按出租人的书面要求出资进行拆除,恢复原状。
7.10 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前,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分租。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将物业部分转租分租予他人,租期不得超过本项目主合同租赁期,同时须向出租人报备审批,如租赁本项目房产作为项目运营机构,其新成立项目运营机构须承诺作为原租赁方的合同履约的责任连带承担方。
7.11 接受具体承租约定条件:租赁期内,除房屋本体结构及主要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外,其它均由承租人承担维修维护责任。
7.12 ************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二、 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 承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承租人须同时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报价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书需明确承租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承租人的净资产应超过租赁标的前3年租金总额,且承租人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1年期租金总额(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出租人确认承租人后于签订合同前对承租人的净资产以及营业收入进行核准,若核准信息与承诺不符,出租人将否决承租人的承租资格另行选取其他承租人);
3. 承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上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的截图(须加盖承租人公章)。若承租人的单位性质为非企业(如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可不提供上述截图;
3.2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网上截图(须加盖承租人公章。若承租人为自然人,须使用承租自然人的身份证号查询上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承租自然人的指模);若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所登记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的查询结果);
4. 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招租公示时间为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3月07日。意向承租人可在本项目指定招租公示媒介下载本招租项目的招租文件。
四、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和方式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00分;
2.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南路广播电视综合大楼;
3. 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69-******;
4.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 报价文件递交要求:报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且须进行固定装订(固定装订指不能随意拆装的装订,如拉杆夹或打孔装订或订书机装订均视为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无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6. 递交注意事项:①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出租人不予受理;②采用邮寄递交报价文件的,若因物流公司原因或其他可抗力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③承租人的报价文件须在招租公示结束之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五、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招租项目不设开标会议;
2. 承租人确定方式:经评审后的最高价为确定为对应出租区域的承租人(若最高报价相同,出租人将重新组织同时报最高价的承租人进行重新报价,直至确定无相同最高报价为止)。若单个出租区域只有1名承租人参与报价,且该承租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的,即该承租人直接确定为其报价出租区域的承租人;
3. 承租人数量:每个出租区域只确定1名承租人;
4. 本项目的招租公示仅在广东省文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 联系方式
出租人:******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广播电视综合大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9-******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8日
招租公示附件:******办公室招租项目招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