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深圳宝安西乡特斯拉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时间:深圳宝安西乡特斯拉中心建设项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街道新安二路96号413室
邮编:518101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项目名称: | 深圳宝安西乡特斯拉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大铲湾港区分公司 | ||
建设地点: | ******街道蚝业社区大铲湾港区辅四路与辅八路交汇处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特斯拉品牌汽车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主要生产工艺为钣金整形、焊接、切割、打磨、喷漆、烘干等。项目不涉及整车喷漆;不涉及传统燃油和燃气汽车的维修,不涉及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固戍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废气经分类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项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