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BSC和ECU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有限公司BSC和ECU项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14
邮编:518200
联系电话:0755-******
传真:0755-******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BSC和ECU项目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比亚迪汽车工业园(深汕)12 号厂房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依托比亚迪汽车工业园(深汕)已建的12号厂房1~5F针对电喷子项目进行扩建。扩建后,电喷子项目BSC智能制动系统由300万台/年增加至360万台/年,ECU电子控制系统由180万台/年增加至360万台/年,取消生产液压单元本体50万台/年,取消生产电磁阀阀体和阀座50万台/年。即扩建后的电喷子项目新增BSC智能制动系统60万台/年、ECU电子控制系统180万台/年,减少液压单元本体50万台/年、电磁阀阀体和阀座50万台/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 1、项目运营期超声波清洗废气、PCBA电路板清洗废气、涂三防漆废气、波峰焊废气、灌胶固化废气、涂胶固化和装配废气经“密闭设备+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高度25m、内径1.6m的排气筒统一排放。其中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中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2、激光焊接烟尘通过“密闭设备+集气管道”的方式收集进入设备自带的滤筒过滤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3、激光刻印粉尘和涂硅胶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鹅埠水质净化厂处理。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超声波清洗废水、PCBA电路板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其中超声波清洗废水、PCBA电路板清洗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95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pH排放限值为6~9,其他污染物执行表2排放限值的200%)、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鹅埠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的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鹅埠水质净化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作为低浓度废水直接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鹅埠水质净化厂处理。 (三)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各类装配线、焊接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等各项降噪措施治理。 (四)固体废物: 1、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滤芯等,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化学品包装桶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