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硅PU球场材料2730吨、跑道材料2676吨、聚氨酯地坪材料73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有限公司年产硅PU球场材料2730吨、跑道材料2676吨、聚氨酯地坪材料73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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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硅PU球场材料2730吨、跑道材料2676吨、聚氨酯地坪材料73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硅PU球场材料2730吨、跑道材料2676吨、聚氨酯地坪材料73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排外污水主要为冷却塔冷却水、生活污水。冷却水直接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区域、密闭设备收集后,主要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工段噪声主要源自生产设备等发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噪声、物料装卸过程的噪声;通过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环保型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风机等)、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等综合处理措施,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分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底渣/液、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喷淋渣/液、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废MDI原料桶等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设373m3的半埋式事故应急池可以储存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事故废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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